非法集资过千万 一审3骗子各领刑12年
没有出资一分钱,就成立了一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公司,谎称有千亩茶园和多个加工厂骗取中老年人购买收藏普洱茶并承诺7%~51%的高额利润,不到一年时间就向406人非法集资1000万余元。昨天,昆明市西山法院对云南上乐茶叶有限公司(简称上乐公司)3名股东被指虚报注册资本罪和集资诈骗罪作出一审判决:3名骗子分别被判刑12年,并各处罚金30万元。
起诉书上指控,上乐公司共骗取集资款1080万余元,而至今仍有243名客户的644万余元集资款无法归还。
西山法院审理认为:陈晓玲、卢云、雷兴勇共谋成立公司,由陈晓玲采取借款垫资的方式进行验资,在3股东没有实缴注册资本的情况下骗取工商登记,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,给其他债权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,均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,应当予以惩处。陈晓玲等3人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上乐公司实力,借用卢云在普洱茶界的名望,通过媒体对上乐公司进行虚假宣传,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收社会不特定公众的集资款后,向公众隐瞒真相,挥霍集资款,致使案发前仍有243户644万余元的集资款无法返还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,3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,各有分工,作用相当。
西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:陈晓玲、卢云、雷兴勇分别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和集资诈骗罪,3被告人分别被判刑12年,各处罚金30万元。 |